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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离婚不离家 80后成“蜗婚”主力军

      在80后的离婚群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现象:他们离婚不离家,原因只是迫于高房价,都不愿意放弃现有的这套住房,有网友称此为“蜗婚族”。

  背景:80后成“蜗婚”主力军

  多年前,如果某对夫妻离婚了,但不离家,原因或许是为了瞒着孩子,不想让孩子受到伤害;或者是夫妻二人一时冲动离了婚,还抱有复婚的念头,同住一个屋檐下。如今,在80后的离婚群中也出现了这样一个现象:他们有的离婚不离家,原因只是迫于高房价,都不愿意放弃现有的这套住房,有网友称此为“蜗婚族”。在某论坛中,有网友发帖称《俺是比“蜗居族”更惨的80后“蜗婚族”》,帖子主人公称虽然两人离婚了,但是仍然“蜗居”在一起,仍旧一起还贷款。并且,把房子平均分成两部分,卧室一人一间。基本上可以说是和男女“合租”一个性质了,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共有房子的产权!此帖引起更多80后的感叹,有人感言,在高房价的压力下,离婚也离得不彻底。也有人感叹:我们不怕做“蚁族”,不怕“蜗居”,怕的是不清不白的“蜗婚”。

  “蜗婚”后,“三人同行”尴尬多

  27岁的崔静和吴华本是令大家羡慕的一对。大学时,两人就相恋,毕业后双双来到广州,一个在政府机关上班,一个在外企工作。前年结婚时,本身并不富裕的四位老人为他们凑齐首付在越秀区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小日子本来过得还挺舒服,没多久,崔静怀孕了,可是在为谁带孩子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崔静主张请保姆带,省去婆媳麻烦,吴华却想让自己的父母来帮忙,因为带孙子是两位老人盼望已久的事情,在意见没达到一致的情况下,崔静一怒之下去医院做了流产,这下,吴华愤怒了,两人矛盾升级,最终以离婚收场。

  可是,面对这套总价120万元的房子,两人最终无法协调。“我们两个谁也没有多余的钱去买一套新的,也没有付给对方一半房款的能力,也不愿意去租房,因此我们选择了离婚不离家。”两个房间,一人住一间,吴华基本在外面吃饭,厨房大多数时间归崔静使用,刚离婚时,两人基本相安无事地过了一段时间。

  “没想到有一天我下班回来,有个女人在我家厨房做饭,一刹那,我的无名之火涌上来,尽管我知道我们已离婚,我无权干涉他的私生活,可是,在属于我的房子里见到这样的事,我还是失控了,找我的‘前夫’大吵了一次。”问题并没有解决,吴华照样带那个女人回家,出于报复,崔静下班后也常常带朋友来家里,家里时常弥漫着挑衅、激战的气氛。“我也不想再这样尴尬下去了,可是,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 崔静向记者道出了心中的苦恼。

  情感专家:定好规则,避免新矛盾

  广州市微酸婚姻首席指导师王子夜指出:离婚没离家,双方还在同一屋檐下,衣食住行有诸多连接,可能会导致在经济上、生活空间上有很多瓜葛。这种状态,同样会导致在感情上的“不完全离婚”状态,尤其是对被动离婚、感情上还没完全走出来的那一方,这种状态会让他(或她)久久进入不了已离婚的状态,还停留在妻子或者丈夫的角色里。

  “我认为蜗婚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双方再恋再婚都造成了影响,在这种复杂的状态下,新的恋爱的信任关系不容易建立。而看到前妻或者前夫有新的异性伴侣,一方也可能会有不平衡的心态和举动。”

  如何解决“蜗婚”中这些问题?她建议道:“首先,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尽量不要蜗婚。双方若不得已选择了‘蜗婚’,最好在以上的问题上都订好规则和公约,比如:经济上的承担约定,空间使用上的约定,对对方新的情感关系的态度的约定等等,双方用客观冷静理性的态度对待新的关系形态,适应和转换到新的身份当中去。如果再恋爱的话,和对方讲清楚你的真实情况,真诚沟通,获得对方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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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离婚不离家 80后成“蜗婚”主力军

      律师建议:

  经济账,有法算

  “最好在离婚前把双方的所有经济联系做个公道裁断,如果双方对于住房的分配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诉诸法律。” 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曾祥明律师建议道。他指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上谁是所有人,即使离婚后,房子也是属于所有人,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双方所有,则可以按照当初承担的比例来分;如果是婚后的,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夫妻双方均享有一半的权益。有时可能是男方女方父母付的首付,从婚姻法的角度讲,这种属于赠与关系,可从总房款中取出当初的数额还给父母,剩下的平分。

  “从本案例来说,他们当初以120万买下的这套房子,到现在肯定升值不少,如果双方确实已没感情,也没有复婚的可能,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把房子卖掉,按照当初承担的债务享受应有的利益。具体来说,当初各自父母承担了多少,现在归还多少,然后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平分。还可以考虑双方都搬出去住,将现有的房子出租,双方共同收租,但这个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多麻烦,比如,租客将租金交给谁,房子有问题谁来维修、承担责任等等,所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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