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宋宝林医生在线 发布时间:2023-03-16 22:58:35 点击量: 在线咨询
孕妇感染梅毒怎么办
梅毒是一种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它患病后病程漫长,早期侵犯生殖器和皮肤, 晚期侵犯全身各器官,并生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通过性行为可以在人群中相互传播,并可由母亲传染给胎儿,危及下一代。极少数患者通过接吻、哺乳、接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而传染。
孕妇在妊娠3个月内进行筛查和驱梅治疗。为了防止抗生素的毒副作用,建议中医治疗。如孕妇被确诊感染了梅毒,最好是选择流产;也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充分的驱梅治疗。因为在妊娠16周前,胎儿的 营养是由绒毛膜供给的,绒毛膜由两层细胞组成,梅毒螺旋体不易穿过。到怀孕16周后,由于胎盘中的滋养层细胞逐渐萎缩,胎儿的营养供给已由胎盘代替,此时 梅毒螺旋体可以顺利通过胎盘并进入胎儿体内。无论妊娠前是否进行过治疗,为了确保孕妇体内的梅毒螺旋体已无致病性,患者妊娠后均应再次进行充分的治疗。
孕妇在妊娠中后期被发现梅毒时,应在及时治疗的同时,判断胎儿是否受到感染。
①B超检查。如果发现胎儿出现特征性头皮水肿,应怀疑胎儿感染了梅毒。
②应立即收集胎儿羊水进行暗视野检查,发现梅毒螺旋体即可作为胎儿感染的诊断依据。
③在分娩时,若检查脐带及胎盘异常,可刮取脐带静脉壁及胎盘的胎儿面进行暗视野检查。可在婴儿出生后采集静脉血进行化验,如非梅毒螺旋体抗体(RPR)滴度持续上升或高于母亲的水平即可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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